中新網6月2日電 據海南《南國都市報》報道,1日上午,海口市瓊山區法院大法庭內座無虛席,備受社會關注的原東方大田鄉派出所副指導員文瑞強開槍擊傷27歲無辜青年邢亞蓋一案在這里開庭審理。上午9時,戴著一副老花鏡、腳穿“拖拉板”的文瑞強被法警押上被告席。邢亞蓋在庭上提出32萬元的民事賠償。
買菜路上遭民警槍擊
2000年7月24日,一起突發事件令海南省東方黎族青年邢亞蓋的生活發生了始料不及的變化。當天,他不僅被當地派出所民警擊中兩槍,隨后被“認定”為殺人在逃犯,受到審查。
邢亞蓋是東方市大田鄉(現為大田鎮)新寧坡村人。2000年7月24日下午5點,時年27歲的邢亞蓋從岳父家出來,駕駛摩托車去大田墟買菜。當他騎車接近零公里處時,看到大田鄉稅務所的工作人員正在該處設卡征收車船稅,因為所騎的摩托車未交稅,邢亞蓋害怕被罰款,在距離設卡點約十幾米處準備調頭往回開。時任東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副指導員的文瑞強見狀,沖到道路中間大聲喝令“站住!”。
邢亞蓋繼續調轉車頭、加大油門往回開,文瑞強從身上拔出一把“七七”式手槍,向邢亞蓋開了兩槍,邢亞蓋右胸部和左臀部被擊穿,流血不止。邢亞蓋強忍疼痛,騎著摩托車回到岳父家,被家人送往醫院搶救。
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法醫鑒定:邢亞蓋右胸、左臀槍彈貫穿傷,右肺裂傷并失血休克,其休克處于抑制期的中度程度。邢亞蓋所受損傷程度為重傷。
無辜青年突然變成“殺人在逃犯”
據文瑞強家屬反映,事發后,文瑞強等要求私了,一切費用由其承擔,但是遭到拒絕,隨后向東方市公安局報案。
此后,奇怪的事情發生了。邢亞蓋被當作殺人在逃犯受到警方的審查,當地電視臺、報紙對追捕“殺人犯”邢亞蓋進行了報道。
據檢察機關調查,為了隱蓋事實真相,文瑞強將開槍擊傷無辜群眾的事實匯報為執行抓捕任務開槍擊傷逃犯,導致東方市公安局錯誤地對邢亞蓋進行審查,并誤導了當地媒體宣傳報道文瑞強執行抓捕任務、擊傷在逃犯的所謂“英勇”事跡。
在1日的法庭上,公訴員指出,此舉在當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從被害人變成嫌疑人,邢亞蓋及其家屬開始了長達6年的上訪和申訴,但文瑞強一直逍遙法外。
2005年12月14日,文瑞強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拘留。同年12月26日,經瓊山區檢察院決定,對文瑞強執行逮捕。經過隨后的審查,檢方認為,文瑞強已涉嫌故意傷害罪,以故意傷害罪對他提起公訴。
經過4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當庭未作出宣判。(作者:紀燕玲 唐海英 李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