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五月二十四日電 今天,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出《關于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縣新井煤礦“五·一八“特別重大透水事故的通報》中指出,這一事故說明在安全監管、監察上存在嚴重漏洞。
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發出的這份通報說, 今年五月十八日二十時三十分左右,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縣張家場鄉新井煤礦發生一起透水瞞報事故。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已率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省市搶險、查處。初步核查被困礦工五十七人。國務院領導人高度重視,溫家寶總理、華建敏國務委員做出重要批示。
通報說,發生事故的新井煤礦為鄉辦、個體私營企業。該礦始建于一九九二年,批準生產能力每年九萬噸。據初步分析,這起透水事故發生的原因是,該礦十四號第一煤層作業時放炮震動破壞了與附近廢棄礦井采空區的隔離帶,造成采空區積水涌入,水量約二十萬立方米。經赴現場工作組初步了解,該礦存在違法超層越界開采,嚴重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管理極其混亂、隱患嚴重,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等重大問題。
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在這份通報中說,采礦許可證批準該礦開采的煤層為四號煤層,而該礦除開采四號煤層外,違法超層越界開采八號、十四號第一和第二煤層。另外,該礦今年僅從三月初開始至事故發生前,兩個半月已生產原煤約十萬噸,而該礦被批準的生產能力為每年九萬噸。此外,該礦井下層層轉包,勞動組織混亂。有的礦工的礦燈是自己購置、自己充電,每班有三百多輛柴油三輪車在井下運煤,嚴重違反安全規定。事故發生后,該礦隱瞞不報,礦主及生產副礦長、當班調度員和包工頭逃匿,左云縣公安局接到舉報后趕赴現場調查時,該礦謊報被困五人,隱瞞井下被困人數,轉移被困人員家屬,轉移賬戶資金,性質極為惡劣。這一事故也說明在安全監管、監察上存在嚴重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