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7日電 今年中國軍隊院校共招收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一萬余名,招生數量比2005年有所減少,共有28所解放軍院校和9所武警部隊院校面向全國招生。
中國國防報消息稱,今年軍隊院校招生主要涉及機械工程及其自動化、信息工程、仿真工程等100余個專業,以招收理科考生為主。解放軍外國語學院、國際關系學院、南京政治學院、軍事經濟學院等院校招收少量文科考生。部分院校個別專業招收少量女生。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繼續招收保送生,全部從與學校簽訂協議的普通中學中招收,招生辦法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解放軍藝術學院招收表演和中國語言文學兩個專業的學員,招生執行教育部文藝類招生的有關規定。解放軍理工大學為人防系統招收少量定向生,不參軍入伍,畢業后分配到人防系統工作,所學課程偏重于建筑設計。
更加注重培養復合型指揮軍官
隨著軍校教學改革力度的進一步加大,目前全軍院校正在實現由學歷教育向崗位任職教育的全面轉型。今年軍校招生的專業將更加突出軍事特色,指揮專業占全部招生專業的半數以上。在招生總量減少的情況下,軍校將重點招收與軍事斗爭準備和軍隊機械化、信息化建設密切相關的專業,而對于軍地通用技術專業,軍校已大量減少或不再招收地方學員。
據有關部門介紹,當前,軍校指揮專業主要采取“4+1”的培訓模式。這種模式學制5年,學員前4年在綜合大學完成本科學歷教育合訓,第5年再分流到指揮院校進行任職培訓。其培養目標是“懂技術、能指揮、會管理”的復合型新型指揮人才。這些學員將成為未來中國軍隊軍事指揮人才的主要來源。為把學員鍛造成新型軍事指揮人才,承擔“學歷教育合訓”任務的院校按照“寬口徑”、“大專業”的思路設計培養方案,從而使學員基礎雄厚、適應面廣、發展潛力大;而承擔任職培訓的院校也在更新教育觀念的基礎上,實施了一系列適應任職教育特點與規律的改革措施。這是中國軍隊實行人才戰略工程、培養適應軍隊現代化建設高素質新型指揮人才的一個重大舉措。
招生對象為不超過20周歲的應屆考生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章程》規定,招生對象必須是參加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年齡在20周歲(截至當年9月1日)以下,未婚;思想進步,品德優良,志愿從事國防事業;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參加政審的男、女考生數量由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分別從各院校第一志愿報考上線考生中,按考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照招生計劃的3~4倍確定。政審由考生所在的縣(市、區)人武部會同當地招生部門、考生所在中學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報考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解放軍外國語學院、空軍工程大學部分考生的政審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在省軍區協助下組織實施。
參加政審的考生同時取得參加面試資格。面試合格考生方可參加身體檢查。考生體檢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實行主檢醫師負責制。體檢結論分為指揮專業合格、非指揮專業合格和不合格3種。指揮專業合格者非指揮專業也合格。
考生被軍校錄取后,經復查合格,即取得學籍和軍籍,享受部隊供給制學員待遇,發放津貼,學習和生活費由軍隊承擔。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
4所軍校招收1000余名無軍籍學員
解放軍第二、三、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今年將繼續從參加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無軍籍學員,數量為1000余名。
據了解,軍校無軍籍學員的招生錄取、教學管理、分配等與軍校其他學員基本相同。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軍隊提供的相關待遇,但沒有軍籍,畢業考核合格后,再辦理入伍提干手續并分配到軍隊單位工作。
今年招收的無軍籍學員全部為大學本科。其中,第二、三、四軍醫大學招收的學員畢業后主要補充到師以下部隊醫療崗位,解放軍藝術學院的畢業學員主要面向軍隊文藝團體和基層單位分配。
無軍籍學員免交學雜費和住宿費,醫療費用按學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的有關政策執行,其他費用自理。軍校目前按每人每年5300元的經費標準對學員進行保障,其中,學校每年按每人每月330元的標準為學員發放生活補助費(寒暑假兩個月不發)。
無軍籍學員在校期間要統一著裝,教學、管理與其他軍校學員基本相同。學員在校學習期間的戶籍管理按照軍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戶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學員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綜合素質考核合格,準予畢業后,并于畢業當年6月份辦理入伍提干手續,入伍時間統一從當年6月30日起算,同時注銷戶口,家屬按有關規定享受軍屬待遇。8年制醫學教育學員于第5學年結束時辦理入伍提干手續。學員可按規定報考軍隊有關院校和科研單位計劃內研究生。
軍校招生實行提前單獨錄取
軍隊院校招生實行提前單獨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成績和報考志愿,按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未被軍隊院校錄取的考生繼續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軍隊院校招生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軍校招生,在分數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學科成績好的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單科競賽獲獎者、有文體專長并取得相應證書者、軍隊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
同時報考軍校生和國防生,相當于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關系。軍校在考生錄取工作中,以錄取第一志愿為主,一般在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擴大到第二志愿或服從調劑的上線考生。
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從政審、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中,區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專業計劃數的120%進行投檔。院校招生辦公室按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錄取對象。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錄取仍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招生院校不得拒錄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
學員在校學習期間實行全程淘汰
軍校學員在校學習期間實行全程淘汰。被淘汰學員可申請改錄、依規定安置或轉學。根據2005年頒發的《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入學階段被淘汰的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新學員,政審或身體如符合普通高校錄取條件,本人可向入學所在地省級高招辦提出改錄申請,由省級高招辦商所屬高校改錄。在校學習期間,因學習或身體原因不符合軍校培養要求的學員,服役期兩年以內(含兩年)的參照義務兵退伍安置,兩年以上的參照士官復員安置。
而無軍籍學員在校學習期間被淘汰,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退學的有關規定辦理。其中,因政治思想不符合培養目標要求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被退學的以及因學員本人無正當理由執意要求退學或拒不入伍被退學的應繳納在軍校學習期間全部費用。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在部隊工作被淘汰的可不繳納上述費用;如符合入普通高校學習條件,學員本人可向高考所在省份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商所屬高校同意后,可轉入相關普通高校學習。
軍校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德、智、軍、體等方面考核合格,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學位。畢業學員由院校根據解放軍總政治部下達的分配計劃,統一分配到軍隊系統,按工作崗位任命為軍官或文職干部。畢業學員可報考碩士研究生,特別優秀的可免試推薦碩士研究生。(陸榮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