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房子的價格,人們會很自然的想到一個詞語:“穩定房價”。為什么這個詞語使用頻率那么高?起因是國務院去年5月9日轉發建設部、發改委、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發出的“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俗稱“國8條”。
這一政策的出臺,在當時來說對于平抑過熱的房價,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從目前情況看,在“國8條”實施一周年的時候,我們從國家公布的各項數據證明,相當多的城市房價并沒有“穩定”,反而仍然在一片“穩定”聲中加速上漲,北京的房價漲幅達20%,有的其他省會城市漲幅更高。
從當時提出“穩定房價”一直到現在,許多老百姓的心中有一個解不開的“結”:在高達90%的城市居民購房意愿下降、70%的城市居民買不起房、商品房空置面積已達1.2億平米、房地產開發行業是社會上公認的暴利行業的背景下,為什么政府部門從上到下一直提出“穩定房價”,而絕口不提“降低房價”?
對于“穩定房價”,我們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在什么樣的基礎上“穩定”。對此,一個客觀的現實是,自去年以來各地的房價居高不下,或者漲勢迅猛,炒房之風強勁,一方面開發商為獲取高利潤而大面積開發高檔豪華房,一方面多數居民就是排幾天幾夜的隊,也買不到一套便宜些的經濟實用房。在這樣的前提下,政府提出“穩定房價”,顯而易見,這樣的導向是在“穩定”開發商的利益、金融行業的利益、炒房者的利益,而廣大中低收入的老百姓很難從這樣的政策中得到實惠。
“穩定房價”,從市場化的角度看,也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因為房產作為一種商品,無論是高檔房還是經濟實用房,其價格要受到原材料供應、供求關系、政策傳導、輿論宣傳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在一定幅度內波動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我們提出的“穩定房價”說,怎么考核呢?價格跌漲在多大范圍內屬于“穩定”、又在多大范圍內屬于“非穩定”呢?有關部門沒有公布過其量化的標準。從一年的實踐看,“穩定房價”的現實意義在于,政府以政策的方式給眾多的開發商吃了一顆“不降低房屋價格、仍保持其暴利”的定心丸,而對那些最普通的有購房意愿的城市居民來講,“穩定房價”的政策好象天空中一抹美麗的流星,轉瞬間就使他們的購房夢想消失了。
與“穩定房價”不同的是,老百姓更加熱切期盼的是“降低房價”。關于房價的“穩定”與“降低”,兩者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穩定”是在“高房價”的基礎上“穩定”,而“降低”則是從“高房價”的起點上往下調,受益的群體就發生了明顯變化。
那么,我們國家目前是否具備房價下調的空間呢?是否適當降低房價就會使開發商元氣大傷呢?仰或會影響到金融資產的安全呢?我認為不會。理由是:作為房地產的主要成本因素,地價并沒有大的波動;建筑用的主要原材料鋼材、水泥等價格一直是降價趨勢,有的降價幅度還很大;而資金方面的貸款利率上調,對已建成尚未出售的房屋成本,不會產生大的影響。所以,在這樣的前提下,政府出手理直氣壯的“降低房價”,是應該能做到的。通過“降低房價”,讓更多的中低收入者實現住房夢想,有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
從另一個角度講,房地產開發商是改革開放以來最大的受益階層,如果政府提出“降低房價”,相信那些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會積極響應。現在的問題是,在“房價”的決策上,有太多的跡象表明,政府首先考慮的是與房地產業相關的開發、金融、炒房這些強使階層的利益,而對于如何讓買不起房的階層有房住,缺乏強有力的政策傳導。
“安居樂業”是中國人的傳統,由于歷史的因素,讓中國人也像西方國家那樣靠租房來生存,是不現實的,因為一輩子住別人的房子心里感到不踏實;“我想有個家,”哪怕是“一個不太大的地方”,這首傳唱許久的流行歌詞,曾經讓多少為房、為家而奮斗的人感動的流淚。因此,“降低房價”是民意所向,如何使我們的相關政策“順乎民意”,是需要認真考慮的一個問題。
(來源:紅網 作者:李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