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8日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商務部正在醞釀對成品油批發環節的準入門檻做出適當的調整,以回應自2005年6月以來,來自民營油企甚至是國有石油公司的激烈反應。
據了解,商務部商改司已于4月初推出了一份新的征求意見稿供小范圍討論,并從4月12日開始,先后與中石油、中石化、各大民營生產批發企業及各省市的商務廳(局),連續在北京召開過多次內部會議。
中石化銷售公司的一位負責人介紹說:“按照去年6月2日的‘《成品油批發企業經營管理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下稱“原意見稿”)中的第四條規定要取得成品油批發資格,必須要‘在中國境內從事兩年以上成品油 零售業務,并擁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的標準。連我們的重慶分公司都不達標。因為重慶是中石油的‘地盤’。所以,我們重慶分公司的加油站現在還都沒有30家!
由于原意見稿所帶來的沖擊與意見,與原先業界預計的僅沖擊民營企業不同,把中石油、中石化兩大巨頭也牽連其中。所以,這份意見稿推出將近一年仍未獲通過。這樣,新的征求意見稿將進入成品油批發環節的最低門檻進行了降低。
據一位知情人士介紹,新的意見稿將“原意見稿”中的要求“擁有30座以上的加油站”下降到“10座以上”。但與此同時,新的意見稿中將油庫容積和注冊資金則由4000立方米和1000萬元分別提高到1萬立方米和3000萬元。
北京異構石油工程咨詢公司副總經理陳薇認為,這實質上是降低了門檻!耙驗橐粋普通的成品油批發企業,要建有自有運輸專線、油庫和加油站,1000萬的注冊資金一般是不夠的。而1萬立方米的油庫容積只是行業的平均水平。所以實質上這兩條標準并沒有提高。只是法規更加合理化!(陳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