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時侯,別墅是供人游玩休養的山水美宅,而現在我們常說的“別墅”,實際上涵蓋了國外的兩種物業類型:一種是HOUSE,一種是VILLA,如果直譯過來,HOUSE應該是“房子、住宅”;而VILLA才應當是“別墅”。
聰明的中國開發商們更是賦予了別墅更多的形態,創造出了雙拼別墅、疊拼別墅、聯排別墅和獨聯體別墅。其實,開發商們弄出這么多花樣只不過是為了繞開“禁建別墅”的禁令。
早在3年前建設部就曾明令禁止各地審批別墅項目,隨后國土資源部也明令禁止對別墅用地的供應,但是“別墅”這一概念一直沒有明確的界定。
近日,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長李海洋終于對“別墅”進行了界定。“獨門獨戶獨院的那種,占地面積又相當大,容積率非常低的,今后可能要納入別墅范圍,肯定要嚴禁;而目前部分城市郊區的聯排、雙拼別墅以及TOWNHOUSE項目,并不屬于別墅,應劃入高檔住宅的范圍,進行嚴格限制。 ”
雖然獨門的別墅被卡死了,但是開發商們看到這一消息卻喜出望外——以后建造聯排別墅、雙拼別墅就不用偷偷摸摸了。
一位開發商坦言到,用來建造高檔住宅和別墅的土地不是以前儲備的,就是后來“騙來的”——以公寓立項的土地,“先斬后奏”蓋成別墅,之后再通過補交罰金等手段把它合法化。還有就是借低密度住宅之名低成本拿到土地,再建高檔住宅。
別墅也好、高檔住宅也好,全是為了滿足少數人的奢侈要求,全然不管“安得廣廈千萬間,大辟天下寒士聚歡顏”。
限制別墅用地的初衷是保護有限的土地資源。可是,如果聰明的開發商繞開“獨門獨院的別墅”,建非獨門獨院的高檔住宅,那豈不是只沒了獨門獨院,地仍沒少占?
這不禁讓人擔心:叫停了獨門獨院的別墅,卻讓同樣是豪宅的高檔住宅獲得了準生證。
(來源:北京現代商報 作者:賴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