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1日電 中國實行住房制度改革以后,中央一直關注解決城市困難群眾住房保障體制問題,一直注意利用各種宏觀調控手段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最近有關部門就廉租房制度又提出了一些新舉措,新要求。不少地方政府也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探索如何引導當地房地產業走上健康發展之路。記者報道的杭州有關專家提出的“政府做地,開發商做房”的設想即是一例。這個設想能否實施還有待有關專家和政府部門的進一步論證。實施后能否成功,更是要靠實踐檢驗。
今日出版的《經濟參考報》載文指出,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發展房地產業,面臨著一個兩難問題。既要讓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獲取合理利潤,成為促進整體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又要房地產能為困難群眾提供可以保持起碼尊嚴的居住條件,以及滿足中低收入人群逐步改善居住條件的要求。筆者認為,由于房地產業的特殊性,這兩個要求一個也不能少!“我想有個家”,一個更加溫暖、舒適的家,幾乎是所有人的追求。
房屋建設需要雇傭大量勞動力,所需的基本材料通常可以就近生產,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都需要金融機構提供大量服務,特別是房屋不能進口。因此,房地產業在很多經濟體中都發揮著其他行業難以替代的支柱作用。例如,美國在實現自己所稱的“后工業化”前,房地產業(包括建筑業)一直是“三大支柱產業”之一。進入“新經濟”時代后,鋼鐵等傳統支柱產業退出了在經濟舞臺上的中心地位,但房地產業仍然是支撐美國消費和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之一。中國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方興未艾,人民生活正從初步小康水平向更加殷實的小康進發,房地產業本身的平穩較快發展對保持整體經濟的平穩較快增長的作用更顯得十分重要。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一個產業平穩較快發展的根本途徑是讓其獲取預期的利潤。但是,住房又是居民最基本的生活資料,老百姓安居才能樂業。如果房地產業利潤和價格太高,超過了一般中等收入居民的支付能力,一些困難群眾甚至得不到可以維護自己尊嚴的基本居住條件,社會就不可能和諧、穩定,更談不上保持經濟的長期平穩增長。
在中國,城市土地屬于國有,土地供應由政府控制。政府也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控制著建房和買房的融資成本。所以,住房價格和房地產業利潤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與政府政策密切相關。中國各地人口、土地資源及經濟發展水平千差萬別,可是房地產不能在地區間流動,從而形成全國統一的大市場,因此各地方政府的有關政策,對當地房地產業的價格和利潤水平影響更為直接。
既要讓房地產業有錢賺,又要讓一般中等收入人群買得起房,還要讓困難群眾有房住,這確實是考驗各地政府執政能力的一個難題。但是這也正是一個真正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政府必須解決好、哪個方面也不能偏廢的問題。(陳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