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五日電(記者 趙勝玉)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天在此間向新聞界通報說,中國各大水域的化工石化行業均存在較大的布局性環境風險,相應的防范機制卻存在明顯缺陷。他認為,只有實施規劃環評,才能從源頭上防范環境風險,真正維護公眾的環境安全。
環保總局今天通報了對各大水域價值四千五百億的化工石化項目進行的環境風險排查中期結果。
為吸取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教訓,消除化工石化行業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問題,環保總局從二月七日組織全國環保部門對二00三年九月一日《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后批準的、位于環境敏感區附近總投資四千五百億元的一百二十七個化工石化類建設項目進行了風險排查。
潘岳說,環保總局之所以選出二十個大項目直接排查,主要是由于它們所處位置非常敏感,存在重大環境隱患。這些項目既有新建項目,又有擴建項目,既有煉油、乙烯等重大石化項目,又有甲醇、聚碳酸酯等熱門化工項目,在建設類型、產品結構、生產工藝上相當程度地代表了中國新一輪經濟增長的特征。
潘岳指出,中期結果顯示,中國各大水域石化化工行業的環境安全問題突出:一是布局不合理的“先天性”環境風險隱患突出。一些化工石化區和大型企業布設在城市水源上游或緊鄰居民集中區,對社會生產和群眾生活安全構成威脅;二是布局不合理的“后天性”環境風險問題還在發展。一些地方不顧資源環境條件,爭相加速新建、擴建化工石化區,個別地方重要江河沿岸密布著大大小小的石化化工區和危險化學品碼頭、港區;三是規劃間不銜接而造成環境責任不清晰。由于各類規劃未能統籌銜接,使得部分化工石化園區、企業與居民區交錯布置,普遍缺乏統一的區域性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監測體系和風險防范措施;四是環境風險意識淡薄與防范制度不健全。大部分項目環境風險的評價深度不夠、內容不全,應急預案和風險防范措施缺乏規范。這些都充分說明化工石化行業在開始布局時考慮經濟發展多,考慮環境保護少,尤其是在規劃決策階段未能從區域、流域整體考慮產業布局的環境風險。
潘岳介紹說,自去年松花江事件后,全國已發生與水相關的環境污染事故七十六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