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2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總體規劃(草案)》終于面世,規劃提出將港深的協調與合作關系提高到戰略合作城市的高度,共同構建“深港都市圈”,積極主動服務香港發展,并將再建開通七個口岸。
推動深港優勢互補 共建“深港都市圈”
規劃提出,“十一五”期間深圳以CEPA、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機制和深港“1+8”合作協議為基本框架,將港深的協調與合作關系提高到戰略合作城市的高度,推動深港的優勢互補和共同發展。按照《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實施方案》確定的合作方向和領域,落實總體發展規劃確定的深港合作項目,積極推動和配合深港在基礎設施、環境保護、港口機場、口岸及邊境地區以及文化教育、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構建“深港都市圈”。
規劃提出,深圳將積極支持和服務香港鞏固建設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開展多領域、深層次的溝通和協調,在服務香港發展的基礎上增強深圳作為聯結香港與內地的“信道”和橋梁作用,促進深港兩地的優勢互補和共同發展。
促兩地旅游業、零售業聯動發展
規劃提出,認真落實CEPA,積極配合香港迪斯尼樂園的市場推廣,促進兩地旅游業和消費零售業聯動發展,發揮深圳制造業對香港服務業發展的促進作用,促進香港的繁榮穩定。主動承接香港現代服務業的帶動和輻射作用,促進深港兩地產業發展的互利雙贏。進一步擴大深圳服務領域開放,吸引香港的金融業、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管理咨詢、市場營銷等中介行業以及教育、醫療等領域機構來深圳投資合作。
五年建設七個口岸
規劃還提出,“十一五”期間,繼續完善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協調,配合香港的城市長遠發展策略,推動共同制定口岸及邊境合作發展規劃,增強兩地合作的前瞻性和協調性。深圳將推動口岸開放,建設深圳灣口岸、福田口岸、蓮塘口岸、大鏟灣口岸、沙魚涌海港口岸、南澳海港口岸和龍華鐵路口岸等七個口岸。
同時,積極推進口岸通關制度改期,推進深港兩地的航空和港口合作,加快陸路“一地兩檢”建設,發揮深圳對香港的延伸服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