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七日電 (記者 賈全欣)記者從國家電網公司獲悉,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力度、切實保障電力安全。
據知,近年中國電力生產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但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人為損壞電力設施的情況仍時有發生,嚴重危害電力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同時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因此,通知要求采取的措施包括: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圍,構建政府統一領導,企業依法保護,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大力支持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長效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協調解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建立和完善省、市、縣三級公安等部門和電力企業緊密合作的政企長效機制,加大電力設施保護經費的投入,推廣應用電力設施安全防范的新技術和新成果,提高整體防控水平。
——嚴厲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各地公安機關對轄區內發生的危害性大、影響惡劣的盜竊、破壞電力設施重點案件,要盡快破獲,依法盡快處理。各級有關部門對違章施工、違法亂建等損壞電力設施、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行為要及時制止,依法實施處罰或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加強打擊收贓、銷贓行為,堵塞銷贓渠道。
——加強電力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電力企業要制訂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強化電力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嚴格執行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施工許可制度。地方政府要積極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電力生產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演練,完善預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