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3日電 針對上一階段的全國安全生產情況,國家安監總局對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四項建議:
(一)要認真貫徹落實“3.2”電話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好近期安全監管和監察工作,繼續加大煤礦、交通運輸等行業和領域的整治力度,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安全防范,確保“兩會”后安全生產形勢的基本穩定。
(二)針對近期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發的情況,要聯系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嚴查超載、違章載人行為,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特別是農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堅決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勢頭。
(三)一是針對近期煤礦重大水害事故時有發生的情況,要督促各地區加強煤礦防排水工作的安全監管和監察,認真吸取去年水害事故多發的教訓,認真落實“探、防、堵、截、排”綜合防治水措施,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方針,建立健全防治水應急預案,對存在重大水災隱患各類礦井要責令停產整頓,防止重大透水事故的發生。
二是繼續把住“兩會”后停產煤礦恢復生產關。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復產期間的五項制度:停產檢修、維護和通風制度;復產驗收批準制度;復產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礦井復產現場管理和應急救援制度;煤礦節后復產監督檢查制度。嚴防煤礦復產時發生重特大事故。
(四)針對近期建筑施工中重大事故多發的情況,要聯系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力度,督促建筑施工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建筑施工企業要責令停業整頓,嚴防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