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去年春節前夕,因瑣事起爭執,云南一中年女教師斧劈“野蠻男友”。今年3月2日,這起在當地傳得沸沸揚揚的悲劇一審判決,云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昭萍(化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4萬元。
1995年,曲靖某山區小學工人身份的昭萍(1963年3月出生)離婚后,帶著女兒獨自生活。2001年9月21日,昭萍被組織照顧調入城區一小學工作。不久認識早已離婚獨居的中年男子陳林。經過一段時間相處,2人開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同居期間,雙方經常為瑣事爭吵、撕打。
2005年2月1日晚上,四處打聽昭萍去向的陳林回到昭萍在學校的宿舍,疑心昭萍有外遇的陳林開始發脾氣亂罵。爭執中,鼻子被打出血的昭萍找到一把斧子朝陳頭部亂砍,造成被害人顱腦損傷死亡。經云南省精神病院司法精神醫學鑒定證實,昭萍患人格精神障礙,作案時事出有因,有現實性動機,評定為有責任能力。
法庭認為,被告人在清洗現場、離開現場又返回、直至被確定為嫌疑人的系列事實證實,被告人主觀上沒有投案的意思表示,客觀上也沒有實施投案的行為,不能認定為自首;其辯解正當防衛的理由只有本人供述,沒有證據證實,法院不予采信。鑒于被害人的過錯及被告人歸案后的認罪態度,法庭作出前述一審判決。(區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