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5日電 2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做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田力普稱,總體來看,“垃圾專利”并不是主流,實際上數量有限。每年專利申請量是幾十萬件,從無效情況來看,也就是幾百件。加上一些沒有被無效的,只不過占千分之一,甚至更少。
最近,某些互聯網上登載了類似“中國垃圾專利比重超過50%”、“問題專利”這樣的消息,這使許多公眾感到很困惑。
田力普說,關于“問題專利”和“垃圾專利”,最近網上有一些議論,我也在一些媒體上作出了一些相應的答復。關于“問題專利”,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曾經有過定義:在授予專利權后,保護范圍過寬或權利本身仍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專利。關于“垃圾專利”,目前國內外的學界也好,業界也好,還沒有正式定義。但一般指沒有任何創新內容的專利,完全是采用已有的技術、他人的東西搬過來,這個東西可以認為是“垃圾專利”。
田力普說,首先要明確“問題專利”不等于“垃圾專利”!皢栴}專利”本身存在一定缺陷,但也是科技發展的組成部分,不應該被授予專利權。但是它也豐富了人類的技術知識,帶來了一定程度的技術進步。因為技術的發展總是漸進的,任何新技術的開發都離不開已有的技術,只不過你的貢獻大一些或者小一些,“問題專利”可能貢獻沒有那么大,達不到專利法要求的高度,所以按法律規定是不能夠得到權利的,但是不能否認它對技術發展的貢獻!袄鴮@本褪橇硗庖环N情況,它對現有技術的豐富沒有任何貢獻,應該說是不應該產生的,但是它又產生了,當然有一些客觀原因。
首先,是由于我們國家的法律制度所決定的。我們有三種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是要經過實質審查的,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只是進行初步審查。技術內容也好,外觀設計的造型也好,很有可能有一些是來自已有的技術和已有的設計,但是法律規定不進行實質審查,所以它可能就會被授權,這是我們國家現行的法律規定,但不是我們的獨創,世界上很多國家對技術含量比較低的小發明或者一些產品的外觀造型,都是采取初步審查制度就予以授權的方式。原因在于從節約社會成本的角度考慮,因為完全的抄襲、模仿是有,但是數量很少。
田力普說,如果每年幾十萬件的申請,因為數量極少的“垃圾專利”,我們要全部審查,第一,社會成本很高。發明人、設計人要為此付出費用。第二,政府機構要招聘更多的工作人員、要有更大的投入,在目前來看,這個還不容易做到,公共資源還有更需要的地方支出。第三,一些地方政府近年來為了鼓勵發明創造,鼓勵自主創新,出臺了一些政策,包括一些資助的政策,這些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大大提高了單位、個人發明創造的積極性。但是這些政策中也有一些不盡完善的地方,此外少數人出于種種想法,申請了很多專利,來得到這個資助!
田力普說,總體來看,“垃圾專利”并不是主流,實際上數量有限。每年專利申請量是幾十萬件,從無效情況來看,也就是幾百件。加上一些沒有被無效的,只不過占千分之一,甚至更少。所以我認為這還是個非主流的問題,大量的專利還是國人創新申請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