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3日電 近日,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以他在國有企業長期工作的經驗,向新聞界透露了他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看法。據國家安監總局消息,他說,從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中央紀委、各省市、各部門、全社會,一直到安監部門做了那么多工作,為什么事故還這么多?這里面的原因何在?特別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存在非常嚴重的管理問題。
李毅中說,從主觀上看,主要是已經確定的措施不落實,不少還停留在會議上、文件上、口頭上,沒有真正落實到企業,工作不實。一些企業履行主體責任不認真、不負責;少數國有大企業思想麻痹、管理滑坡、隱患嚴重,職工隊伍的素質下降。最典型的一個例子是去年“11.27”七臺河煤塵爆炸事故。我在事故現場問這個礦的礦長:國務院《特別規定》你們是怎么貫徹的?結果,他一臉茫然,根本就不知道。該礦總工程師也不知道。我們為了加大《特別規定》的宣傳力度,印了八萬冊,送到每一個煤礦。但是,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的國有大礦礦長竟然不知道。國務院的《特別規定》全國上下都在宣傳貫徹,小煤礦、小窯主都知道。可見這位國有大礦的礦長連小窯主都不如,何談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個例子,中石油吉化雙笨廠爆炸。吉化也是有名的先進企業,但現在看至少存在著明顯的薄弱環節。
調查表明,這起事故完全是違反操作規程,管理滑坡。這么一個老廠子、老企業,在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已含了大量的苯、硝基苯,竟然沒有回收措施,依然排放到松花江,造成嚴重污染。
李毅中指出,不少民營小企業不講安全,管理混亂,甚至無視國法、無視政府監管、草菅人命、違法亂紀。典型的是去年“12.7”唐山劉官屯礦,發生礦難后,礦主居然若無其事。在現場,一晚上我們問了好幾個問題,沒有一句老實話。他說花了1.13億元買的礦,年產15萬噸,一噸折合700多塊錢,而新建一個礦的投資也不過噸煤300多元,這顯然連基本常識都沒有,說瞎話。實際情況是,這個礦年產30萬噸。礦主說540萬元買了1080萬噸可采儲量,后經核查是1800多萬噸,才合三毛錢一噸。而當時河北省執行的是四塊錢一噸。外邊堆的小山似的煤炭,硬說沒有賣過煤。經核查,賬上賣了41000噸,銷售收入948萬元。問他職工培訓不培訓,說一禮拜培訓一次。實際呢?12月7日發生的事故,有8個人是12月6日入礦的,有一個人是12月7日早上入礦的,根本就沒有培訓。想想,管理簡直混亂到了極點,根本沒有任何管理可言。
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李毅中也談了他的觀點。他認為,一些地方貫徹黨的方針決策不堅決、不得力,有的借整合之名逃避煤礦關閉,貫徹煤礦整頓、關閉措施不堅決、不得力。比如12月2日洛陽新安縣寺溝礦。這個礦是被當地政府列為資源整合的礦,事故發生以后,當時估計有3000立方米水,10個小時就可以抽完,可是抽了半個月,抽了10萬立方水還沒抽完。這個礦與旁邊的小礦都連通了,和附近一條河都連通了。這樣的礦地方政府還搞什么整合?還有一些地方借整改逃避關閉,對整頓關閉敷衍了事走過場。安監總局主要領導帶隊到湖南督察,去了七天,應該說還是很嚴肅認真的,落實了關閉400個礦,其中有200多個礦是歷史遺留問題。結果呢?后來中央電視臺曝光的情況是,安監總局的督察組剛走,一些煤礦就開起來了,搞得熱火朝天。
李毅中十分嚴肅地指出,還有一些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包括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一些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有些問題沒有發現,或者發現了沒及時去處理。比如,發生事故的唐山劉官屯煤礦,去年3月份就賣煤,賣了4萬多噸,煤礦安全監察冀東分局3月份去了,8月份去了,居然沒發現,這不正常啊!怎么會不知道?現在不少來信要求追究這起事故中監管、監察的責任,我們贊成。煤監部門是監督部門,也要接受監督,不接受社會監督怎么行?怎么向社會交待?
李毅中說,溫家寶總理在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批評一些企業領導者、地方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嚴重失職瀆職,甚至徇私舞弊。這是非常中肯的,符合實際的。解決了這些問題,加上我們的制度優勢,后發優勢,肯定可以不重復走西方國家走過的路子,完全能夠用幾年的時間走過別人十幾年、幾十年的路子,從而實現中國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根本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