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日電(記者曾利明)國家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今天說,該部已與相關部門共同研究決定,出臺《關于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責任追究的意見》,對五種行為給予重處。
毛群安在該部舉行的今年首場定時定點新聞發布會上稱,針對個別地方仍存在打擊非法行醫不力,繼續違規審批,對違規醫療機構處罰過輕,對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醫療機構日常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失職、瀆職或其他不作為行為處罰不到位等問題,《意見》規定,從重處理出現下列情況的單位和個人:
——在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中自查自糾不認真,沒有及時發現問題或者有問題不及時進行處理上報,經上級部門督察發現的;
——對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轉辦的投訴案件以及轄區外要求協查、協辦的案件拒不辦理、故意拖延、影響查處的;
——十二月內經兩次以上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其違法違規行為的;
——包庇、袒護問題,干擾對其責任進行調查處理的;
——在調查、處理期間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對控告、揭發、檢舉其過錯行為的知情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意見》明確:醫療機構負責人對醫療機構規范執業負有領導責任。在依法對醫療機構作出行政處罰的同時,還應當對違反《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超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準登記范圍開展執業活動的;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診療活動的;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非法開展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發布虛假醫療廣告信息的;違反國家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有關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及其相關人員追究責任。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國內地共取締無證行醫九萬五千余戶次,吊銷醫師執業證書六百六十個,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一千七百戶;對一百八十一名衛生行政機構、違法違規醫療機構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給予了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等黨紀政紀處分。對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三萬余戶醫療機構、計生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三千三百六十九戶醫療機構,以及二千七百三十二戶擅自開展性病診療的機構作出了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改正、吊證等行政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