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4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2005年,中國積極開展區域經濟合作,與一些國家與地區建立自貿區的步伐加快。
一、中國智利締結自由貿易協定
2005年11月18日,中智兩國在韓國釜山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智利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和智利總統拉戈斯出席了簽字儀式,并交換了協定文本。這是繼《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之后中國對外簽署的第二個自由貿易協定,也是中國與拉美國家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安排。
二、中國與巴基斯坦拉開建立自貿區的帷幕
2005年4月,溫家寶總理訪問巴基斯坦期間,與巴基斯坦總理阿齊茲共同宣布啟動中巴自貿區談判,并簽署了《中巴自貿協定早期收獲協議》。《早期收獲協議》的實施,將為未來建立中巴自貿區打下良好的基礎,擴大中巴雙邊貿易,實現互利共贏。
三、中國—東盟自貿區開花結果
從2005年7月20日起,根據2004年11月簽署的《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中國與東盟全面開始關稅減讓。包括早期收獲產品在內的7000多個稅目納入降稅計劃。按照降稅模式,2005年我國實際進行關稅削減的稅目共3408個,約占全部稅目的50%。到2010年,中國和東盟老成員絕大多數產品的關稅將取消,東盟新成員將在2015年基本實現貨物貿易自由化。
中國—東盟自貿區是中國建立的第一個自貿區,是參與區域經濟合作邁出的重要一步,標志著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進入了一個嶄新階段。目前,中國—東盟自貿區全面降稅進程已經啟動,服務貿易和投資談判正在加快進行。
四、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規劃未來五年行動綱領
2005年7月,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在昆明成功舉辦,取得了多項實質性成果。其中之一是會議批準了《次區域貿易投資便利化戰略行動框架》,決定次區域各國將在簡化海關手續、協調檢驗檢疫程序、促進貿易物流和便利商務人員流動這四大優先領域開展合作。
五、《曼谷協定》變身《亞太貿易協定》
2005年11月2日,《曼谷協定》第一屆部長級理事會在北京舉行。會上,各成員代表共同宣布協定正式更名為《亞太貿易協定》。從2006年7月1日起,各國將提供合計4000多個稅目產品的關稅削減。根據2005年海關稅則計算,中國將向五國的1697項8位稅目產品提供優惠關稅,平均減讓幅度27%,同時向最不發達成員國孟加拉和老撾的161項8位稅目產品提供特別優惠,平均減讓幅度77%。中國則可享受印度570項6位稅目、韓國1367項10位稅目、斯里蘭卡427項6位稅目和孟加拉209項8位稅目產品的優惠關稅。
六、亞歐會議更加務實
2005年9月8-11日,為推進亞歐會議經貿合作朝務實方向發展,“亞歐會議貿易投資博覽會”在廈門舉行。此次博覽會是亞歐會議成立以來舉辦的一次大型經貿活動,為各成員集中展示發展成就、經濟政策和貿易投資機會搭建了一個有效平臺。博覽會期間,亞歐會議其它成員的投資方與我國各省區共簽訂各類投資項目226個,總投資金額60.25億美元,利用外資53.05億美元,其中合同項目180個,總投資金額29.9億美元,利用外資25.7億美元。
七、中國深入參與亞太經合組織
中國高度重視參與亞太經合組織合作,并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胡錦濤主席在出席亞太經合組織第十三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闡述了中國對促進全球經濟平衡、穩定、持續增長的看法,以及對亞太經合組織合作重點和發展方向的主張,呼吁國際社會有效應對世界經濟發展不平衡問題,共同推進多邊貿易體制健康發展,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如期實現茂物目標,深化和擴大經濟技術合作。
八、CEPA擴大促進內地港澳經濟進一步融合
2005年10月,內地與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補充協議二》。根據該協議,在貨物貿易方面,內地將自2006年1月1日起,對原產于港澳的貨物全面實行零關稅。在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在法律、會計、建筑、視聽、分銷、銀行、證券、旅游、運輸和個體工商戶等10個領域進一步放寬對港澳的市場準入條件,進一步促進內地與港澳經濟的融合。
展望2006年,中國將繼續加大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步伐,積極倡導貿易投資自由化與便利化,推動實現互利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