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0日電 國家統計局局長李德水今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中國2004年GDP現價總量為159878億元,比年快報核算數增多2.3萬億元,增加16.8%。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主要是常規統計中第三產業存在明顯的漏統問題。
李德水在會上介紹了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等方面的情況。他說,一是上世紀80年代以前,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長期采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MPS),服務業統計非常薄弱。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與國際通行的核算標準(SNA)逐步接軌,雖然服務業統計得到了一定加強,但基礎統計工作尚沒有完全跟上。
二是從事第三產業領域的單位量大面廣,情況復雜,財務制度不健全,統計手段相對落后。
三是隨著改革的深入,經濟成分日益多元化,特別是私營、個體服務業發展迅速,由于非常分散、變動頻繁,加大了組織統計調查的難度,存在一定的漏統情況。例如,在個體、私營經濟成分占較大比重的交通運輸倉儲郵電通信業、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房地產業三個行業中,普查后的增加值比常規統計多出近1.5萬億元,占第三產業新增部分的70%。
四是新興服務業大量出現,發展很快,但由于資料不全,常規統計難以準確核算,造成核算數據偏低的現象。例如,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互聯網信息服務和衛星傳輸服務業、娛樂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家政服務業等,雖然在常規統計中通過相關資料推算等方法作了統計,但很不充分。
五是工業、建筑業企業辦的一些附屬服務業,有的被混統在第二產業中,但更多的被漏統了。通過經濟普查,進一步查清并補上了第三產業漏統的部分,三次產業結構更加符合中國的實際情況,與發展中國家的一般水平也比較接近。調整后中國GDP總量雖略有增加,但人均水平仍在世界第100位之后。
中國國務院于2003年7月決定,將原有的工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合并,并將建筑業納入普查范圍,在2004年開展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4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4年度;普查對象是在中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據中國網、新華網網絡直播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