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解放軍報報道,中央軍委日前轉發了四總部《關于深化裝備采購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
《意見》針對現行裝備采購制度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依據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遵循中國軍隊裝備發展的客觀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對裝備采購制度改革進行了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改革的目標、重點和措施,是規劃和推動中國軍隊裝備采購制度改革和建設的指導性文件。
《意見》指出,深化裝備采購制度改革,必須以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為統攬,以軍事斗爭準備為龍頭,以國家和軍隊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遵循裝備建設的客觀規律和政府采購制度的基本原則,借鑒外軍裝備采購的有益經驗,立足國情、軍情,改革和完善裝備采購制度,促進裝備持續、快速、穩定、協調發展。
《意見》強調,要逐步建立起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競爭擇優、監督有力、整體協調、科學高效的裝備采購制度,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裝備快速發展要求的裝備采購管理體制;健全競爭、評價、監督、激勵機制和全系統全壽命管理的裝備采購運行機制;完善裝備采購法規制度、人才隊伍、信息管理等配套建設,實現裝備采購決策科學、隊伍專業、行為規范、競爭有序,顯著提高裝備采購質量和效益。
《意見》要求,深化裝備采購制度改革,必須堅持裝備建設集中統一領導和裝備全系統全壽命管理原則,加強裝備科研、購置、維修保障等各階段工作的統籌謀劃;堅持職責清晰、分工合理、相互協調、相互制衡原則,改革和完善裝備采購運行機制;堅持公平、公正和適度公開原則,規范采購行為,健全監督機制,促進廉政建設;堅持積極穩妥原則,統一領導、統籌兼顧、分步實施,確保改革穩步推進。
《意見》還對加強裝備采購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裝備采購制度改革領導機構、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趙波 劉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