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7日電 據(jù)共同社報道,就中日兩國共同開展的回收、處理侵華日軍遺棄在華的化學武器問題,日本政府7日基本確定方針,將2007年4月的處理期限延長5年,至2012年4月。
日本政府近期將和中國政府進行協(xié)商,在達成一致后再于明年春季前向禁止化學武器組織(OPCW)申請延長期限。
報道稱,就集中了一半以上遺棄武器的吉林省敦化市哈爾巴嶺的遺棄化武數(shù)量問題,根據(jù)實地考察的結果,日本政府打算將原來向OPCW申報的“約67萬枚”修改為“30萬枚~40萬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