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9日電 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表示,“十一五”期間,該局在完善有關環境立法的同時,將實行執法責任追究制;同時,將建立和完善促進科學發展觀落實的有關制度,這些制度包括將環保指標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等。
據法制日報報道,解振華是18日在第三屆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透露上述消息的。解振華表示,國家環保總局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措施,以切實加強環境保護。這些措施中,首先是要建立和完善促進科學發展觀落實的有關制度。解振華說,這些制度包括將環保指標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研究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并繼續試點;對各類開發建設規劃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按照生態功能區劃和區域總量控制的要求,嚴格審批建設項目。
解振華說,“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加強循環經濟、生態保護的土壤、化學物質污染防治等領域的立法工作,健全環境法規和標準體系,在此基礎上,加大處罰力度,以有效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
解振華特別透露說,在“十一五”期間,國家環保總局還將實行執法責任追究制,依法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建立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機制;嚴格執行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強化限期治理和停產治理制度的效力,從根本上改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管理不強的狀況。
解振華說,“十一五”期間,國家環保總局將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環境保護的責任,建立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系,健全區域環境督察派出機構,建立相應的環保監管體制,真正把環境監管的責任落實到位。(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