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七日電(記者 李鵬)中國人民銀行七日在北京發布二○○五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這一中國首個金融穩定報告稱,中國已基本化解了歷史遺留的金融風險,中國金融穩定并不追求金融機構的“零倒閉”。
《中國金融穩定報告》評估中國金融穩定的總體狀況指出,中國金融體系總體穩定,歷史形成的風險已經得到有效處置,金融穩定機制正在形成和完善。
中國人民銀行今后將按年度編寫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該報告將與《中國人民銀行年報》、《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共同成為中國央行對外發布的三大重要報告。
金融穩定目前在國際上尚沒有統一的標準,中國人民銀行將其定義為“金融體系處于能夠發揮有效發揮其關鍵功能的狀態”,并且“在受到內外部因素沖擊時,金融體系整體上仍然能夠平穩運行。”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劉士余接受記者采訪稱,中國金融穩定不追求金融機構的“零倒閉”,而是要建立一個能使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被淘汰出局的機制,“金融機構與人的生死一樣,有些要下決心處理掉”。
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監會分設后,中國人民銀行強化了其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能。上述報告指出,維護金融穩定分為監測和分析金融風險;評估和判斷金融穩定形勢;采取預防、救助和處置措施及推動金融改革等三個層面。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張新對記者說,首份金融穩定報告側重整體分析,而在隨后的年度報告中,將有針對性地對金融業的具體風險評估。
張新表示,中國將建立金融穩定指標體系和早期風險預警體系,完善金融系統脆弱性的監測和評估方法,密切跟蹤跨行業、跨市場和跨地區金融風險,制定應對各種金融突發事件的預案,建立應對不同類型、范圍和程度的金融風險的快速反應機制。
上述報告還指出,中國金融安全網建設已初見成效,存款保險制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和保險保障制度的建設正在進行和完善,為金融穩定奠定了制度基礎。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墨西哥、泰國、印度尼西亞、韓國、俄羅斯、巴西和阿根廷等國家相繼出現金融動蕩,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有的甚至引發政治和社會危機,中國政府因此對金融穩定問題高度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