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1日電 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首都之窗網站向社會各界征集意見活動至10月7日結束。一個月以來,北京市建委小區辦共收到意見和建議85條。參與意見的廣大市民對辦法制定的基本原則表示贊同,大家最為關注的問題,是維修資金的使用能否做到透明公正。
花錢多少須審計
草案中規定了維修資金的三個主管部門。北京市建委負責維修資金的歸集與使用的管理、監督、指導工作;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受托負責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管理的日常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實施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管理的財政監督工作。
市民建議,還要增加市審計局,來負責對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及財政監督情況進行審計。
費用分攤得公開
關于業主決策的規定,市民建議在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每年年底將工程計劃和費用預算、分攤明細提交給業委會;涉及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的維修工程,業委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后實施;涉及部分樓棟、單元門棟、樓層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由所涉及范圍內的業主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后實施”的基礎上,還應增加“業主委員會要將工程計劃和費用預算、分攤明細予以公告”。
資金增值多思量
對于維修資金的閑置增值條款,市民建議應該規定得更加具體一些,把現有的條款內容“維修資金閑置時,可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業主大會批準購買國債,嚴禁挪作他用”細化為:業主大會批準閑置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決議,須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1/2或是2/3以上通過;閑置維修資金增值方式增加“與銀行簽訂大額存款協議”;明確發生閑置維修資金被挪用且無法追回的情況時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