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8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一名青年27日晨在一間戲院觀看成龍主演的剛上畫電影《神話》時,取出手機攝錄電影片段,職員發覺懷疑有人偷偷盜錄,于是制止報警。警方經調查后,認為他僅為測試新手機功能,并無刑事成份,予以釋放。
險惹官司的青年姓羅,18歲。27日凌晨零時,他在香港的華懋戲院觀看由國際巨星成龍主演,投資逾1.6億元拍攝的電影《神話》時,取出一部手機攝錄電影片段,期間被戲院43歲姓龍帶位員發現,立即制止及通知43歲姓陳經理報案。
警員接報到場,將3人一并帶署調查。羅向警方解釋,他不久前才購買該部有錄像功能的手機,事發時僅為了測試其攝錄功能,并非存心盜錄電影。警員檢視該手機,發覺其最長僅可連續攝錄30分鐘,而當時羅僅攝錄了30秒,相信并無刑事成份,加上戲院經理也接納羅的解釋,遂警誡他一番,釋放了事。
據悉,港府為打擊盜錄罪行,于01年4月起實施法例,任何人士未經準許而攜帶攝錄器材進入戲院,即屬違法。
但時隔4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有關條例已經變得不合時宜,因為有攝錄功能的手機是其中一種“攝錄器材”,隨著科技的進步,攝錄已差不多成為手機的基本功能,故建議特區政府考慮修訂或取消該條例,避免市民誤墮法網。
香港海關發言人則表示,市民只要有攜帶手機入戲院的“合理辯解”,便不會構成觸犯法例,故暫無修例的必要;而海關至今也未有接獲有人使用手提電話或數碼相機偷錄電影的投訴。
根據數字顯示,02年及03年共有3宗用攝錄機盜錄電影,違反《防止盜用版權條例》的案件,5人被拘捕,其中2人被成功檢控,共判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