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4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自2001年以來,大量出現的供用熱力合同糾紛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也成為法院受理案件中的重點。2002年朝陽法院共受理此類案件1089件;2003年上升為2035件,增幅87%;2004年更猛增到4209件,與上年同期相比增長107%,與2002年相比增幅高達287%。記者13日獲悉,朝陽法院的調研結果表明,3年來供用熱力合同糾紛案件激增可歸結為五大原因。
第一,因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導致業主拒交供暖費。近年來,大批住宅小區建成使用,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種矛盾,業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費的現象非常普遍。且因供暖合同具有連續性的特點,而一次訴訟或追討只能解決之前拖欠的費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下一個供暖季到來時往往會再次產生新的大批量糾紛。
第二,住戶及所屬單位與供暖方協調不暢導致供暖費的收繳出現難題。
第三,整體串聯供暖體系使得不需集體供暖的用戶失去選擇權,導致部分用戶拒交供暖費。
第四,城鎮供暖體系處于轉型期,相關體制不完善導致糾紛多發。
第五,供暖方的特殊企業性質導致其只能選擇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程婕、伊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