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3日電 《人民日報海外版》今日載文指出,在過去一年,央行和外匯管理局成為地下錢莊的主要監管者,“反洗錢”已經越來越為中國政府所重視,“嚴厲打擊洗錢犯罪”活動已經取得了成果。
據了解,中國人民銀行在全國范圍內組織了對商業銀行執行反洗錢規定的現場檢查、可疑案件協查和配合公安部門偵破案件的工作取得了歷史性的突破。反洗錢監測分析系統初步形成并發揮作用,嚴厲打擊地下錢莊成果顯著。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配合公安機關成功破獲洗錢及其相關案件50起,涉案金額5.7億元人民幣,4.47億美元。
立法工作取得重要進展
反洗錢工作要進一步深入開展,完善的法律制度建設是不可或缺的。2003年初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實施兩年來,有力推動了中國銀行業反洗錢工作。但隨著反洗錢工作的逐步深入,三項規章的局限性逐步顯現,難以適應反洗錢工作的發展要求。
目前,人民銀行正在組織力量對三項規章作全面修訂。修訂后的規章將著重強調反洗錢監管的科學化和信息化,注重在實施洗錢預防和控制的同時,有效控制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成本。為積極履行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職責。
據介紹,制定反洗錢法以及修訂我國刑法洗錢罪規定,不僅是國內反洗錢工作的客觀需要,也是開展反洗錢國際合作的迫切要求。立法工作將反映我國反洗錢工作的實際需要,并借鑒國際反洗錢工作的成功經驗,制定出既符合我國國情、又滿足國際標準的反洗錢法律規范。
同時,中國將有步驟地將反洗錢監管領域擴大到證券、保險行業,逐步探索符合中國國情、覆蓋整個金融領域的行之有效的反洗錢監管體系。此外,特定非金融行業也將盡快被納入反洗錢監管范圍。周小川說,有關成員單位正抓緊研究在律師、會計師、房地產、拍賣等洗錢高風險行業建立反洗錢監管制度。
外匯反洗錢系統啟用
2005年5月國家外匯管理局正式向外匯局系統和銀行推廣新開發的外匯反洗錢信息系統。該系統具有四個功能:數據收集、監測分析、查詢反饋、輔助管理,系統的推廣使用將減輕金融機構和反洗錢監管部門的工作量,豐富數據分析手段,及時準確地發現涉嫌洗錢和違法違規行為的線索。
據介紹,這套將正式啟用的外匯反洗錢系統數據的報告標準是個人外匯交易達到1萬美元,機構外匯交易達到50萬美元,必須報告。從這個意義而言,大額的跨境資金流動是可以被監控的。
此外,公安部負責人還表示,2005年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繼續保持對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切實加大對重大地下錢莊案件的督辦力度。同時,將加強政策引導和宣傳工作,完善相關法律,形成全社會反洗錢和打擊地下錢莊的氛圍,努力維護我國經濟穩定和金融安全。
種種跡象表明,中國已初步形成了央行、外匯管理局和公安部“三位一體”的打擊地下錢莊的工作機制。
國際合作轉向工作層面
一年來,中國反洗錢國際合作取得重要突破。2004年10月,中國作為創始成員國之一成立了“歐亞反洗錢與反恐融資小組”(EAG)。2005年1月,中國成為“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觀察員,在國際反洗錢領域邁出了重要一步。
同時,這一年來中國與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和地區在反洗錢領域進行了富有成效的磋商與合作。在雙邊合作領域,中國與美國、俄羅斯、加拿大等國的反洗錢合作已經啟動,與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反洗錢合作進一步加強,國際和區域合作的重點逐步由政策層面轉向工作層面。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若谷分析,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貿易自由化,國際金融活動更加活躍,金融犯罪活動也更加猖獗,動輒有數千億甚至上萬億美元黑錢在流動,打擊洗黑錢、貪污以及經濟犯罪,中國十分重視在這個領域的國際間合作。
目前,中國正積極致力于成為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織(FATF)的正式成員,并力爭在2006年實現這一目標。(徐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