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7日電 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日前就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指出,推進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勢在必行。
樓繼偉說,個人所得稅既是籌集稅收收入的工具,又是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西方發達國家,個人所得稅是最重要的主體稅種之一,發揮著聚集國家財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
他介紹說,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居民個人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以及稅收征管的不斷改進,個人所得稅收入出現了較快的增長勢頭,2002年至2004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分別為1211億元、1417億元和1737億元,年均增長幅度為19.8%;2004年個人所得稅收入比1994年增長23倍,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增長到6.8%,是同一時期收入增長較快的稅種之一,已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同時,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不斷加強,按照“量能負擔”原則,在個人所得稅政策上始終體現“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的立法精神,積極發揮著調節社會分配、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
一方面,對工薪所得、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按其所得多寡分別實行了5%至45%、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對超過一定標準的勞務報酬所得實行加成征收等,進一步加強對高收入者政策調節力度。另一方面,在稅收征管上,通過建立重點納稅人檔案、雙向申報試點等對重點稅源進行有效控管,堵塞稅收漏洞。
樓繼偉指出,自1994年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至今已十多年,其間中國政治經濟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國民生產總值持續、快速增長,社會經濟關系呈多向度發展,表現在分配關系方面也是錯綜復雜,呈現新的特點:一方面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富裕人群逐漸增加;另一方面城鎮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快速增長,社會成員收入差距擴大。同時,分配秩序不規范、初次分配的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再分配的調節措施不完善等問題較為突出。當前,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推進分配體制改革已成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一環,因此,如何正確處理各種社會分配關系,特別是按照公平與效率兼顧原則,穩妥處理好國家與個人的分配關系是一項重要課題。
樓繼偉認為,從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度實際執行情況看,還存在著一些不夠完善的地方。一是根據所得項目分類按月、按次征收個人所得稅,與綜合各項所得按年匯總計算征稅的制度相比,不能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作用,難以完全體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原則。
二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納稅人取得多項所得或從多處取得所得的現象越來越多,而目前對不同的所得項目采取不同稅率和扣除的辦法,容易造成納稅人分解收入、享受多次費用扣除而逃漏稅收。
三是工薪所得邊際稅率偏高、稅率級距過多、稅負不夠公平。
四是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長時間未做調整,使綜合費用每月800元扣除額與目前城鎮居民實際生計支出水平有一定差距。
五是存在部分地區擅自出臺減、免、返稅政策的現象,造成國家稅收流失。上述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了個人所得稅在組織財政收入和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方面的作用,社會上要求進一步改革、完善個人所得稅的呼聲日益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