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5日電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卓元在最新一期《財經》雜志上撰文指出,中國國有企業改革自1993年以來取得了很大進展,但離目標要求還相當遠。
到2004年,中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還有13.8萬家,仍然太多,而且多數分布在國有經濟不具有優勢的一般競爭性領域。因此,使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大企業集中的任務還很重。
文章指出,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進行規范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革的任務遠未實現。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截至2004年底,全國2903家國有和國有控股大型骨干企業中,只有一半多一點成為多元股東持股的公司制企業,還有近一半仍是國有獨資;在已進行股份制改革的企業中,不少還是國有股一股獨大。特別是國有中央企業,作為國有企業的主力,絕大部分還是國有獨資,并且實行總經理負責制,按《公司法》注冊的很少。可見,對國有大型企業進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革,仍是國企改革的攻堅戰。
壟斷行業是中國國有經濟最集中的領域,壟斷行業改革是國有經濟改革的重點。壟斷行業改革最主要的是放寬市場準入,引進新的廠商或實行多元持股,以開展市場競爭。即使是自然壟斷性業務,有的也可以通過拍賣特許經營權等辦法,使其具有一定的競爭性,從而提高效率。壟斷行業涉及部門既得利益,改革阻力大,不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很難推動。
以上幾個方面的改革,最后可以歸結為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或國有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即真正意義上的深層次改革。國企改革任重道遠,正在于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任重道遠。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調整,可以歸結為國有資本有進有退的調整。國有大型企業改革的要點為股份制改革,除個別以外,國有資本有的控股、有的參股,控股也可以更多的是相對控股。壟斷行業改革首要是政企分開、政資分開,仍然要走投資主體和產權多元化道路。
文章還指出,2002年,“十六大”提出了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2003年,十屆人大第一次會議決定設立國資委,負責監管189家中央企業(這兩年經資產重組和聯合后,現在為166家)和2.59萬億元國有資本。此后,省、市(地)兩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相繼組建,《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相繼出臺,國有資產監管的組織體系和法規體系初步建立。可以看出,各級國資委對國有企業的監管已經開始,正在不斷改進。在這方面,有許多問題值得在實踐中研究和改進。
其一,成立國資委,就是要把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國資委作為出資人代表,要履行出資人職責,只當老板,不當婆婆。也就是說,要當好股東,行使股東的權力,而不要行使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班子的權力,直接干預企業經營活動。“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政企分開,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使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這是必須堅決貫徹的。
其二,國資委要對控股和參股企業派出股東代表和董事,派出的股東代表和董事要逐步做到從社會上公開招聘。如同上文所說,建立符合市場經濟,權責明確、約束強勁的國有產權委托代理體制,形成這樣一種激勵和約束機制,使國資委和它派出的股東代表(國有老板)對國有資本,能夠像對待自己的錢一樣關心和愛護。只有這樣,才不致國家所有權實質性缺位,不致國有產權被低價“一賣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