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0日電 央行網站消息,2005年8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年第3號令,公布《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共7章45條,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明確個人信用數據庫是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商業銀行建立的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其目的是防范和降低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促進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二是規定了個人信用信息保密原則,規定商業銀行、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建立嚴格的內控制度和操作規程,保障個人信用信息的安全;三是規定了個人信用數據庫采集個人信用信息的范圍和方式、數據庫的使用用途、個人獲取本人信用報告的途徑和異議處理方式;四是規定了個人信用信息的客觀性原則,即個人信用數據庫采集的信息是個人信用交易的原始記錄,商業銀行和征信服務中心不增加任何主觀判斷等。
征信體系是現代金融體系運行的基石,是金融穩定的基礎。其主要功能是促進企業和個人積累信用記錄,幫助商業銀行防范信用風險,保持金融穩定,促進金融發展。其主要特征是依法在全社會范圍內集中采集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向合法機構提供信用信息服務。近幾年,根據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認真履行“管理信貸征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職責,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全國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發展規劃,推動征信立法,加強征信市場監管;去年以來,落實溫總理“加快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建設,形成覆蓋全國的基礎信用信息服務網絡”的指示,在全國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全國聯網的基礎上,加快了個人信用數據庫的建設。
個人信用數據庫繼去年12月七城市試運行后,目前已基本實現全國商業銀行聯網試運行。截止記者發稿時止,個人信用數據庫已實現127家商業銀行全國聯網(其中包括4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111家城市商業銀行,最后2家城市商業銀行也正在聯網調試中)。與農村信用社的聯網正在積極推進,已與8家聯社實現了聯網。全國金融機構個人消費貸款90%的信用記錄已經入庫。隨著個人信用數據庫逐步投入使用,今后,任何人無論在國內任何地方,也無論在哪一個商業銀行留下的借款和還款記錄,商業銀行信貸審查人員均可在經當事人書面授權后進行相關信息查詢。據了解,不少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將查詢個人信用數據庫作為發放個人消費貸款的固定審查程序,個人信用數據庫將在商業銀行防范個人信貸風險和促進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為國家制定征信法規提供了立法實踐,也積累了經驗,它對征信立法必將也是一個有力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