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6日電 據江南時報報道,近日,不斷有關于經濟適用房交易的信息傳出,引起了不少社會議論。根據相關文件規定,經濟適用房購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因此,南京市房管部門表示,目前不符合上市條件的經濟適用房的再交易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同時,房管部門也提醒中介公司,不得從事該類房產交易的中介服務。對于購買不符合上市條件的經濟適用房的購房人,該類交易不具合法性,并且存在較大的風險。
據房管部門透露,目前南京尚沒有任何經濟適用房交易辦理合法手續。從實際反映的情況來看,有個別經濟適用房業主私下從事該類交易。也就是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暫不辦理過戶手續,合同中約定待5年期滿之后再行辦理過戶手續。對于這種合同,目前南京的公證機關不予辦理合同公證。由于5年的變數較大,房地產市場將來的走勢也較難把握,因此,這類交易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同時交易一方對另一方的狀況也很難掌握,5年之后能否保證對方能夠完全履行合同,不無問題。由于房地產交易須買賣雙方同時到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一旦一方反悔,不愿意配合,不到場辦理手續,那么該交易就不能有效實現,登記手續無法辦理,交易就始終不能合法化。
因此,房管部門告誡從事經濟適用房交易的當事人,這類交易很不安全,千萬不要購買不符合上市條件的經濟適用房,否則,因此引發的糾紛,由于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極易導致個人經濟損失。(潘祥海、方市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