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匯報了國務院和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執法檢查報告所提建議的采納和落實情況。
存在問題不容忽視
華僑農場是在特殊歷史時期,國家為安置回國定居的歸難僑設立的國有農業企業。自上世紀50年代起,中國建立了84個華僑農場,分別在廣東、廣西、福建等7個省區,集中安置歸難僑約24萬人。
在當時的條件下,這一措施有效地解決了歸僑之難。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華僑農場經濟體制和管理模式帶來的問題日益顯現。
1985年,華僑農場的體制進行了改革,最突出的就是管理體制發生變化。由中央和省僑務部門主管的領導體制,改由地方政府領導。管理逐步理順、產業結構逐步調整、社會性負擔得以減輕,這些變化促進了華僑農場的發展,使歸難僑生活水平有了較大提高。
1990年,中國制定了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今年四五月間,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進行第一次僑法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華僑農場還確實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據統計,全國84個華僑農場共拖欠歸難僑職工工資、退休金、醫藥費和社保繳費7.15億元;有危房170萬平方米亟待改造;華僑農場土地目前已確權188萬畝,尚有300萬畝未確權;華僑農場資產負債高達56.8億元,目前已處置金融機構歷史債務16億元,尚有各種非金融機構債務。
6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盛華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僑法執法檢查情況時說,目前大部分華僑農場基礎設施差,行路難、用電難、用水難,部分農場職工尚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大多數農場職工沒有參加城鎮醫療保險或農村合作醫療。執法檢查報告對華僑農場的改革與發展、解決散居歸難僑的生產生活困難等問題提出了整改的初步建議。
多項整改措施出臺
此后,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就全國人大常委會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執法檢查報告所提問題和建議開始進行整改。
這些整改措施包括:
——關于維護華僑農場土地權益問題。國土資源部明確表示,華僑農場土地確權登記,由華僑農場自行提供符合條件的測量、調查圖件資料,登記機關認可后可直接辦理登記,不再收取登記費用;對符合有關規定條件的建設項目,涉及使用華僑農場土地的,在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時,按照征收集體土地安置補償標準,幫助以務農為主的農場職工恢復生產生活,落實華僑農場職工的補償安置。
——關于華僑農場危房改造問題。國務院提出,采取政府、農場、職工共同籌資的辦法,實施“僑居工作”。國家發改委表示,安排華僑農場危房改造專項資金,采取國家、企業、個人“三個一點”的辦法,力求3年時間全部完成華僑農場危房改造任務,從根本上解決歸難僑住房問題。
——關于解決清償拖欠歸難僑職工工資、退休金、醫藥費和社保繳費問題。國務院明確要求各有關方面核實情況,制訂方案,限期解決,不得發生新欠。
——關于增加華僑事業費問題。財政部研究決定,每年安排的華僑事業費由“十五”期間的7000萬元,增加到“十一五”期間的1億元,用于安置歸僑和解決歸難僑生活困難以及支持華僑農場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發展。
——關于解決散居歸僑僑眷生產生活困難問題。國務院扶貧辦要求有關省、自治區扶貧辦將散居在農村的貧困歸僑僑眷全部納入當地扶貧開發規劃;在扶貧措施中,對散居在農村的貧困歸僑僑眷實行同等優先。
——關于農場基礎設施建設問題。發改委今年擬從預算內投資中追加安排1000萬元,用于支持華僑農場道路和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對部分華僑農場電網改造、公路建設等項目給予支持。
——關于歸難僑飲水問題。水利部已把84個華僑農場歸難僑飲水問題,全部列入中國農村飲水“十一五”規劃。
與此同時,各地也從實際情況出發,開始進行整改。廣東省財政擬安排9900萬元,對17個困難農場1.2萬戶歸難僑危房進行改造。福建省計劃用3年時間全面解決歸難僑危房問題。云南省將農場解困問題納入該省“十一五”農村扶貧開發進程。江西、吉林等省也積極采取措施解決華僑農場遺留問題。
尋找僑場發展方向
目前,這些初步整改措施只是解決了歸難僑生產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難題。如何深化農場改革、理順體制、搞活機制,是華僑農場徹底走出困境、實現長遠發展必須面對的問題。
中國—東盟經濟園區前身是武鳴華僑農場,2004年3月,廣西決定在原南寧華僑投資區的基礎上規劃建設中國—東盟經濟園區。從2004年8月到2006年4月,園區共引進項目80多個,合同投資額近50億元,招商引資項目數量和引進資金超過了前44年的總和。昔日缺水干旱、交通不便的農場,如今成為商家搶占的投資熱土。
福建常山華僑農場,1999年成為漳州市常山華僑經濟開發區。華僑農場利用這一機遇,大力發展工業,已經把從前的僑場建設成為今天極具僑區特色的“僑城”。
盛華仁認為,全面解決農場困難和問題,是一項社會化的系統工程,應統籌規劃,制定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并有準備、有步驟地組織實施。
中國國務院認為,華僑農場的根本出路在于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要求各有關地方政府把解決華僑農場問題列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議事日程,統籌研究、優先解決。
據悉,國務院擬于2007年召開全國華僑農場工作會議,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作者:李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