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位網友留言,她說她是一名在韓國留學的中國籍學生,今年準備與韓國籍的男朋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她想問一下,在中國和在韓國辦理,都需要準備哪些證明材料,又應該去哪兒辦理?
[答]其實涉外的婚姻問題還是比較有共性的,只要男女雙方一個是中國人一個是外國人,需要辦理的手續就差不多。您本人現在如果在韓國,而且近期又不準備回中國,倒是建議您就在當地辦理結婚手續。證明材料呢,其實主要是對您來說,因為您男朋友是韓國人所以他的材料準備起來要容易得多。您需要的材料就有:在中國國內您戶口所在地辦理的未婚公證,這個公證是需要韓國駐中國的使領館認證的。另外,還需要您的護照或其他有效證件以及在韓國的合法工作居留證明。你們兩個人在韓國的相關機構辦好結婚登記手續之后,再到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辦理一個民事認證手續就算大功告成了,這個婚姻關系回到中國國內也是被承認的。那反過來如果您想和男友在中國結婚,就需要讓您的男朋友先到韓國的相關機構辦理未婚證明,再到中國駐韓國使領館辦理認證,并且把所有的韓文證明都翻譯成中文。那在這里要提醒您的是,翻譯件上一定要有中國使領館或授權機構的公章,否則翻譯是無效的。
以上說的都是您的男朋友在韓國需要辦理的手續。因為您在信里沒有告訴我們您是中國哪個城市的居民,那在回到中國國內辦理具體手續之前,您最好還是向您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咨詢一下,因為每個地方辦理的手續是略有不同的。(來源:央視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