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東京四月十一日電(記者 孫宇挺 朱沿華)中日雙方今天在東京發表《中日聯合新聞公報》,雙方再次確認,根據去年十月安倍首相訪華時雙方發表的《中日聯合新聞公報》,努力構筑“基于共同戰略利益的互惠關系”,實現中日兩國和平共處、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發展的崇高目標。
雙方并就構筑戰略互惠關系達成以下共識:
(一)戰略互惠關系的基本精神是:
中日兩國共同為亞洲以及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發展作出建設性貢獻,是新時代賦予兩國的莊嚴責任。基于這一認識,今后中日兩國將全面發展在雙邊、地區及國際等各層次的互利合作,共同為兩國、亞洲以及世界作出貢獻,在此過程中相互獲得利益并擴大共同利益,藉此推動兩國關系發展到新的高度。
(二)戰略互惠關系的基本內涵是:
一 、相互支持和平發展,增進政治互信。保持并加強兩國高層往來。努力提高各自政策的透明度。擴大和深化兩國政府、議會、政黨的交流與對話。
二、深化互利合作,實現共同發展。加強在能源、環保、金融、信息通信技術、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的合作,充實和完善合作機制。
三、加強防務對話與交流,共同致力于維護地區穩定。
四、加強人文交流,增進兩國人民相互理解和友好感情。廣泛開展兩國青少年、媒體、友城、民間團體之間的交流。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交流。
五、加強協調與合作,共同應對地區及全球性課題。共同致力于維護東北亞和平與穩定,堅持通過對話和平解決朝鮮半島核問題,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目標。雙方贊成聯合國包括安理會進行必要、合理的改革。支持東盟在東亞區域合作中發揮重要作用,共同在開放、透明、包容等三項原則基礎上促進東亞區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