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7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6日從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獲悉,中國地板行業應對美國“337調查案”取得巨大突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行政法官美國時間7月3日裁定,由中美律師團隊(集佳律師事務所和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以及圣象集團、菲林格爾、升達三大中國地板制造公司聯合設計的“第7號鎖扣地板”產品可以進入美國,中國首次打破世界上最難的貿易壁壘。
2005 年7 月,美國Unilin Beheer 以及荷蘭Unilin、愛爾蘭地板工業公司依據美國337條款,聯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告狀圣象集團等中國18家地板企業地板鎖扣專利侵權,要求禁止這些企業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并對中國每年出口3000萬平方米復合地板按每平方米征收1美元專利許可費,總計數千萬美元。此舉涉及中國5000家地板企業,每年出口量達1.75億美元。
對此,中國商務部、中國林產工業協會給予高度重視,并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訴訟代理招標,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和集佳律師事務所中標,并組成中美律師工作團隊幫助企業尋找出路。經過一年的“阻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行政法官作出裁決:由以上團隊聯合設計的“第7號鎖扣地板”設計產品不侵權。
美國“337調查”源自“337條款”,因美國的《1930年關稅法》的第337節而得名,后經3次重大修訂。現“337條款”明確授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在美國企業起訴的前提下,對進口中的不公平貿易做法進行調查和裁處。若判定違反“337條款”,ITC將簽發排除令,指示美國海關禁止該批產品的進口。“337條款”將進口中的不公平貿易做法分為一般性不公平貿易做法和有關知識產權的不公平貿易做法,但幾乎所有的“337調查”案件都涉及知識產權問題。
中國企業已經成為美國“337調查”的主要對象,在“337調查”案件中,中國企業感受到了“337調查”所帶來的嚴重后果,不僅是應對的難度,還有金錢的花費以及法律程序的復雜。
但是通過該案,中國企業感受到:面對來自美國的“知識產權大棒”,不能回避、不能等待,在游戲規則中要學會和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最終還是可以取得勝利的。(萬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