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0日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上周末,北京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聯合發布了《關于2005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有關情況的說明》,對傳得沸沸揚揚的建設部《2005年城鎮房屋概況統計公報》中,“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為32.68平方米”的數據進行“說明”,指出由于統計口徑和人口數據不同,截至2005年底,北京人均住房面積不足20平方米,建設部的統計數據不能真實反映北京城鎮居民住房平均水平。
報道稱,7月4日,許多媒體轉載了建設部《2005年城鎮房屋概況統計公報》中公布的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積為32.68平方米,引起社會強烈反響。然而,統計部門卻公布了北京城鎮居民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為19.5平方米。
對于統計部門與建設部之間的數據差異,北京市統計局解釋稱,造成差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均住房面積的口徑不同,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公布的數據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建設部公布的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與統計部門測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積25.9平方米仍有6.96平方米的差距;二是使用的人口數據不同,統計部門使用的人口為城鎮建成區的常住人口,為1115萬人,而建設部使用的人口是全市非農業戶籍人口數,為880.2萬人。
北京市統計局表示,城鎮居民人均居住水平是關系民生的一項重要指標。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2006年1月24日公布的《北京市2005年暨“十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城鎮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為19.5平方米,與建設部公布的數據相差較大。根據統計真實、客觀、可比的原則,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基本反映了城鎮居民(包括外來人口)的住房平均水平。
住房平均水平,意味著未來住房需求走向。此前,北京市統計局在發布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為19.5平方米數據時表示,該數據意味著住房現代化實現程度仍然較低,今后居民的住房需求將依然旺盛。(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