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2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21日,北京市消協對外公布,在近期召集居民、公司、物業、律師、社會專家進行的住宅小區“民宅商用”問題座談會上,社區專家、律師、物業公司都一律認為,對已經存在的“民宅公司”是否保留,應由居民和公司協商決定。
據悉,在座談會上,代表們都認為民宅商用存在諸多弊端,民宅禁商符合廣大業主、消費者的要求。但目前卻面臨兩個問題:一個是現在已在居民樓里注冊的公司怎么辦?二是業主當初買房就想做投資開公司怎么辦?
社區治理研究專家舒可心表示,民宅禁不禁商可以由這個小區的居民自己做決定。比如開超市,如果投票有2/3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大家可以協商,能不能讓辦公司的人多出點物業管理費,讓業主自己制定自己愿意遵守的規則。
國家一級律師岳成也認為,居住小區應不應商用,要由這個小區的居民來說了算,關鍵是看有沒有影響別人生活的噪音,是否擾亂了居民的生活秩序。這一觀點也得到了在場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認同。
北京市消協消指部主任羅剛表示,住宅樓商用,應以不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為前提,即使對某些出租戶或者是某些群體是有利的,消協也不支持這種行為。建議解決民宅商用問題,目前還是應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從根源上妥善處理這個問題。(廖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