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房地產中介與開發商串通起來捂盤惜售、炒賣房號、哄抬房價等惡劣行為,將被重點整治。10月31日,北京市工商局和市建委聯合啟動對全市房地產經紀行業的專項整頓行動,從即日起到2007年6月底,對房地產中介中存在的20種違法行為予以嚴懲。
據介紹,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將重點整治那些無正當理由拖欠房屋租金、扣留押金、不退訂金的;偽造身份證、公證書、離婚證等假證件或冒充交易一方違規進行房產交易、抵押、登記的;收取傭金未簽訂房地產經紀合同的;在房地產經紀合同中無持證房地產經紀人員簽名及資格證書號的;發布房地產經紀廣告未載明機構名稱、備案證明號的;發布虛假廣告、提供虛假信息、簽訂虛假合同,損害委托人或相對人利益的;采取惡意串通、脅迫、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
同時,向當事人索取、收受房地產經紀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代理銷售房屋時故意向交易部門隱瞞實際成交價格的;未使用市建委(原國土房管局)、市工商局聯合制定的房地產經紀合同示范文本,或利用格式合同對委托方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約定的;開展吞吐或變相吞吐房產業務,偷逃國家稅費,牟取不當利益的,也將受到嚴懲。
此外,對房地產經紀人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逾期未辦理備案手續、異地經營、發布虛假廣告和信息騙取中介費、隱瞞重要事項、居間代理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房屋以及與房地產開發公司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也將嚴加查處。
北京市工商局同時要求北京經紀人協會、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完善行業規范,制定符合行業特點的執業標準,并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經紀執業人員給予行業懲戒。(王秋實 劉軼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