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7日電 沉寂了一段時間的中國卡拉OK版權收費問題,最近再度熱鬧起來。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日前,由國家版權局推動成立的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下簡稱:音管協)的負責人表示,將對全國KTV企業收取MTV版權費用。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也表示,即將啟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對KTV里放什么樣的歌曲要進行審查。而有關專家則表示,現在KTV產業還欠成熟,政府應以市場自發調節為主要調節手段,多監管少包辦。
版權局:統一收取三項版權費用
實際上,目前中國詞曲作者,已經通過授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下簡稱:音著協),以代理的方式,向各KTV企業按營業面積收取版權費用。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水木年華等詞曲作者時得到證實,他們確實已經收到應得的詞曲版權費。
此次國家版權局提出的針對MTV征收的版權費用,是在征收歌曲的詞曲版權費,即音頻使用費的基礎上,再向KTV企業收取MTV的肖像權版權費用,即視頻使用費。不過,該費將不再由音著協來收取,而是由新成立的音管協來收取。據了解,音管協經國家版權局批準于2005年底成立,主要管理音像節目的公開表演權、廣播權、出租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及經權利人特別授權的部分復制權及發行權。
8月15日,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對媒體表示,音著協和音管協已于7月中旬向國家版權局提交《關于就卡拉OK經營行業使用收費標準的報告》。這次兩個協會提交的收費標準,是按照卡拉OK經營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其實際標準不超過卡拉OK經營總額的1%,而且該標準僅是收取版權使用費的上限。在實際收費過程中,還要根據中國東、中、西地區差異,以及同一地區不同規模的經營對象向下適當調整。
據了解,現在音著協收取KTV的費用,即詞曲作者的版權使用費,是以每平方米0.12元為標準,按營業面積計算的。音管協官員介紹,目前版權局和音管協、音著協還在商討,通過一次收費解決KTV目前所有的版權問題。初步想法是將由音管協統一收取KTV的詞曲、MTV版權費用,然后分配給音著協。但分配的比例和方式,協會自身可以留存多少資金,這些都還沒有明確說法。
文化部:建立統一的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
關注卡拉OK知識產權的,不只是版權部門。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是文化部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據該中心網站介紹,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協助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引導培育文化市場健康發展。
據透露,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擬建的系統實際上是一個“統一曲庫”。卡拉OK產品提供者將歌曲提供給該曲庫,加入該系統的KTV經營者就可以從曲庫中下載這些歌曲供顧客點播。作為一個公共服務平臺,該系統對卡拉OK產品提供者和卡拉OK經營場所都將免費服務。該系統聯系雙方,卡拉OK產品提供者和卡拉OK場所經營者自行進行交易,自主選擇收費付費方式。曲庫中被下載的卡拉OK產品只有被點播才能收費,不點播不付費。
兩個計費系統能否兼容有待觀察
都是收取版權費,國家版權局與文化部公布的收費辦法是否有沖突?
傳統上,音著協的收費方式是“按面積”收費,而文化部“統一曲庫”的收費方式則是“按點播次數”收費。兩者存在明顯差別。
國家版權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文化部或文化市場發展中心還未與版權局就建立“全國內容管理服務系統”事宜正式接洽。
在國家版權局舉行的新聞記者座談會上,王自強說,對于著作權的監管、費用標準制定和收費都是版權局的職責范圍,文化部并不能收取著作權費用。而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主任梁剛則說,這個系統的首要任務是“防止不健康歌曲進入KTV”,其次才是“解決唱片業、著作權人和KTV關于著作權的矛盾”。
目前音著協和音管協已將重新擬定的收費標準,上報給了國家版權局。而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官員則表示,“統一曲庫”即將開始在青島、鄭州、武漢三個城市展開試點工作,年底之前完成,明年開始向全國推廣。
歌手和消費者平靜應對收費之爭
兩個部門都可能收費,消費者和歌手如何看待呢?
對于消費者來說,“只要不漲價,收費也就無所謂了,卡拉OK企業賺了不少錢,應該向版權人繳納費用。”經常去KTV的付先生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
位于北京中關村的“十七英里KTV”的陳店長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經營成本無疑加大,但為保住客流量,我們不會將這些費用轉嫁給消費者。而藝人和經紀公司,顯然對兩部門收費持支持態度。擁有林志炫,孫悅等簽約藝人的中天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潘先生對記者說,他們正與音管協協商簽約委托事宜。水木年華組合成員之一繆杰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雖然能夠從音著協收到詞、曲的版權使用費,但是MTV使用費這部分一直沒有著落,這次征收MTV版權使用費,作為歌手當然非常支持。
專家:政府要多監管少包辦
就KTV版權費的有關情況,記者采訪了經濟學家、北京科技大學劉澄教授。劉澄表示,國家有關部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一件好事。但是,兩部門各自出臺了一個收費辦法,則有幾個問題需要澄清。
問題一:是否需要再專門成立一個新的協會,建立一套新的收費辦法?目前已經有了一個協會在做這方面的事情,而且已經獲得了版權人的認可。
問題二:曲庫勢必使卡拉OK產品同質化,影響整個行業的服務質量水平,影響企業間的特色競爭。實際上,如果要加強內容監管,在卡拉OK產品生產環節和市場監管環節把好關就足夠了,沒必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建立一個全國的系統。
問題三:一刀切的辦法不符合市場規律。市場需求和供給是千變萬化的,譬如有的版權人就可能放棄其版權費用,以求擴大市場影響;而有的卡拉OK產品則由于投入較大,版權人可能要求更多的費用。解決這些問題,只能用市場的手段。
問題四:“統一曲庫”的運營費用從何而來?如果是免費服務,這筆開支如何消化?
劉澄說,現在KTV產業還欠成熟,沒有形成完整產業鏈,經營單位和歌曲版權人之間利益分配存在矛盾,此時政府應以市場自發調節為主要調節手段,版權局職能應是執行監督和接到舉報后的查處。(閆磊 聶晶 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