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10月27日電 題:誰該為食品安全“埋單”
作者 周玉月 羅德惠
近日,甘肅一媒體報道了這樣一則新聞:“帶血的針頭針管、殘留著藥液的輸液器、各種藥盒、飲料瓶……這些帶著大量病菌的醫療垃圾與塑料垃圾經過作坊的加工,居然變成了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包裝袋、食品袋而流向市場。而這僅僅是一次當地有關部門在對從事廢舊資源回收利用單位的檢查中,揭開的令人觸目驚心的內幕……”
食品安全關乎大眾的健康,自去年“蘇丹紅”事件、雀巢嬰幼兒奶粉轉基因事件、阜陽奶粉事件到今年的雅士利中老年奶粉事件、日本進口食品魚肉腸中梨酸含量超標事件等出現的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折射出當前在食品安全管理領域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和缺陷。
“民以食為天”,食乃人的生存之本。從這一系列事件中,我們不難發現大到商場、超市,小到街頭小攤,無論是進口食品、知名品牌食品還是手工作坊的自制食品,在原材料采購、生產、包裝、儲存、運輸等過程中都存有食品安全問題。因此,食品安全問題現在成了熱點中的熱點,成了公眾關心的話題。面對這一系列的有關食品安全的問題大眾僅僅只能睜大慧眼,那么誰又能承擔起這一市場監管的重大責任呢?
在這一被動的局面下,國家衛生部作出反映,其官員表示:“力爭到二0一0年,扭轉食品衛生標準中的被動局面,充實完善食品衛生標準體系,使中國食品衛生標準適應國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與國際標準相協調。”
雖然在這一系列問題暴露之后國家有關部門都積極作出了回應,也采取了相應的措施并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那么這些是否能成為不法商人的“前車之鑒”呢?是經濟利益的誘惑太大?是有關部門的監管執法力度不夠?還是大眾的法律意識淡薄?
在這個保健品盛行的時代,大眾對自身健康的要求又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但是如果連最基本的飲食安全都保證不了又怎能實現“健康”這一“上層建筑”呢?
人們期待著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相互間的協調工作,采取一系列的預防措施,真正做到從源頭上制止安全隱患,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者的監管,加大對問題食品的打擊力度,另外,做好食品安全有關方面知識的宣傳,提高執法處理事件的透明度,從而增強大眾的自我保護意識,拒絕問題食品,使其無法生存、無利可圖,最終退出市場。還大眾一個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市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