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5日電 據新聞晨報報道,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楊華柏日前表示,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兩萬元的保額,已遠遠達不到受害人的要求。據悉,鐵道部等已在考慮提高保額的可能性。
楊華柏日前參加“中美日保險經營與監管國際論壇”時表示,一些強制保險中的不合理規定,必須盡快修改,比如目前仍在執行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該保險又稱“火車票保險”,由鐵路部門主管和具體辦理,依據是1951年4月24日發布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F在火車票價中有2%屬于強制保險費,出現事故一律只賠兩萬元。
也就是說,一張去昆山的10元火車票、一張去烏魯木齊的600元火車票,其中各含保險費0.10元、5.88元,但保額卻統一為2萬元,對于一些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確實杯水車薪。
因堅持與鐵路部門和保監會打“火車票保險官司”聞名的法學博士黃金榮則證實:在訴訟進行期間,北京市鐵路局、保監會法律部門的相關人員都曾表示將對“火車票保險”進行修改。據稱,北京市鐵路局相關人士透露,鐵道部將會修改1951年發布的規定,并可能會由鐵道部組建一個鐵路保險的專門公司負責“火車票保險”。他們甚至曾向黃金榮發出非正式邀請,希望黃金榮能參加為此而舉辦的座談會。
保監會人身保險處龔貽生處長表示,“火車票保險”實際上是鐵路局做的,不是一個商業險,因此他對此并不清楚。(凌馨 周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