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種移動信息服務業務日益增多,有關服務資費和收費的投訴不斷增加。信息產業部近日發布《關于規范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自10月10日起實施。此舉能解決困擾消費者的收費陷阱問題嗎?信息產業部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收費:采用“二次確認”方式
從10月10日起,消費者訂制移動服務,會發現很大的變化——
如果您向基礎電信企業訂制包月類、訂閱類移動信息服務業務,比如短信、彩信、彩E、WAP等,電信企業必須給您發送確認信息,告知收費標準。如果您不反饋,那么訂制就不成立,您就不必交費。
如果您訂制按條點播類移動信息服務業務,電信企業要給您發送提醒信息,告訴您業務名稱和收費標準等,讓您消費得明明白白。
如果您在同一天內反復使用同一移動信息服務業務,基礎電信企業會在當天您首次使用時就給您發送收費提醒信息。
如果您撥打移動語音信息服務(IVR)接入號碼,基礎電信企業必須首先播放語音通知,告訴您該服務的資費標準、收費的整體構成,并在得到您的確認后開始計信息費。如果您沒有按鍵確認或者在語音通知播放完畢后6秒內掛機,則不計收信息費。
老百姓普遍關心的明碼標價問題得到進一步明確。電信企業必須在醒目位置明示信息費的資費標準和收取方式等內容;未按要求進行明示的,電信企業不得向用戶收取信息費。特別是基礎信息企業,應公開由其負責向用戶收費的全部移動信息服務業務的相關信息,包括移動信息服務企業的名稱、服務接入代碼、具體業務名稱、業務內容、資費標準、客服電話等。
內容:服務名稱禁止怪異難懂
目前,消費者訂制的一些移動信息服務名稱怪異難懂,而且往往不能獲得相應服務。對此,基礎電信企業(包括中國電信、網通、移動、聯通、衛通、鐵通)要加強移動信息服務業務審核工作,保證業務名稱通俗易懂,名副其實;對于名不符實、容易引起用戶誤解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基礎電信企業不得提供接入服務。
查詢:輕松、免費、更方便
基礎電信企業應當向用戶提供移動信息服務業務收費查詢,包括上月已使用的費用總額,以及退訂和清單查詢方式等信息。用戶在進行移動信息服務業務查詢、退訂和確認反饋時應免費。
為了方便消費者進行查詢和有效管理監督,基礎電信企業應保存收費清單至少5個月,直至用戶取消該項業務后,再至少保存5個月,特別是需要保存具體信息內容。
投訴:基礎電信企業應首問負責
用戶向基礎電信企業投訴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問題,基礎電信企業應負責妥善處理,并實行“首問負責制”。對于未按規定進行提醒或確認,以及訂制關系缺失或收費行為不完整,基礎電信企業應在查證后立即向用戶退還費用。
(稿件來源:人民日報,作者:歐陽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