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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嵐清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出三點具體要求 2002年06月25日 19:36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電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嵐清今天強調,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進一步統一思想,轉變政府職能和工作作風,切實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抓緊抓好。他并提出三點要求。 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今天在北京召開,李嵐清出席會議并發表講話。 他強調,要從維護國家的整體利益和推進改革發展的大局出發,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一是要進一步提高對改革重要性的認識,把政府應當管的事認真管好,堅決擺脫政府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把政府的主要工作精力真正轉到加強宏觀調控、調查研究、制定市場規則、依法行政和有效的監管工作中來。 二是要處理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合法原則與合理原則的關系,處理好長遠發展與立足現實的關系,把改革的總體要求與階段性目標結合起來,要維護國家的整體利益,同時注意兼顧部門的特點;既要堅持原則,又要實事求是,從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政管理的實際出發研究行政審批項目的去留。對關系國計民生、社會穩定和安全生產的審批項目,處理時要慎之又慎。 三是要緊緊抓住重點和難點問題。當前改革的著力點是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權力的行使。有關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和國有企業產權交易等事項,必須通過市場來運作。要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審批部門和審批人應負的責任。不僅要追究批而不管出現問題的責任,也要追究雖沒有進行審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現問題的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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