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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評:中國金融業出現回歸混業經營的呼聲 2000年11月3日 07:12 中新網北京十一月二日消息:中國即將加入WTO,現在實行的金融業分業經營模式,正面對國際金融業混業經營的的挑戰。今年以來,中國金融界已出現要求金融業重新進行混業經營的呼聲。中國金融分析家稱,金融業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的回歸,作為國際潮流勢不可擋,也必然是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最終選擇,但人們普遍關注的是中國金融業未來的混業經營將會在何時及如何符合中國國情推展。 金融業的混業經營,是指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的業務互相滲透交叉,而不局限于自身分營業務的范圍。在一九九三年以前,中國金融業也曾經進行過混業經營的試點,但是由于當時經濟過熱,管理水平較低,社會上出現了房地產熱和證券投資熱,銀行大量信貸資金涌向外匯、房地產、股票證券、期貨市場從事投機買賣,導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亂。管理欠佳的金融混業經營給中國經濟帶來了負面影響。 一九九三年下半年開始,中國政府審時度勢,大力整頓金融秩序,中國的銀行、保險、證券實行分業經營,并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保監會、證監會進行分業監管。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今年年中曾指出,分業有利于監管,中國目前尚未考慮改變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現行體制,更沒有實行銀行混業經營和監管單位合并的時間表。但戴相龍同時強調,中國央行支持銀行以及保險、證券機構擴大業務,特別是支持銀行發展中間業務。這可能會出現適當的交叉。 事實上,近幾年來,中國的經濟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混業經營的趨勢更加明朗,中國加入WTO的步伐明顯加快,越來越多的中國金融機構高層人士認識到應該順應金融業混業經營的趨勢和要求。實際上,中國金融當局對此已經有所動作,對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政策開始作出適當調整,銀行、保險、證券三業出現了互相滲透共同發展的趨勢。這主要表現在如下多個方面: 一、中國人民銀行在九九年八月頒布了《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和《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從事同業拆借和債券回購業務。二、中國證監會和保監會在九九年十月又一致同意保險基金進入股票市場。三、中國人民銀行與證監會二000年二月聯合發布了《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券作為抵押,向商業銀行借款。四、《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也已經從今年十月起開始執行,商業銀行可以買賣開放式基金,開放式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向商業銀行申請短期貸款。 上述這些舉措,使得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長期分隔的局面終于被打破,更重要的意義在于指明了一個方向,即國內銀行業分業經營已面臨混業經營的挑戰。正如中國銀行一位副行長日前在一次金融學術研討會上所說,由于金融自由化的發展,金融商品不斷推陳出新,金融機構所需資金越來越大,單一的商業銀行或證券公司已無法獨自承擔日新月異的新金融商品的承銷,也無法滿足企業一攬子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和居民多樣化的金融服務的需要。因此,無論承認與否,中國金融業從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是金融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 不過,金融分析家同時指出,由分業經營到混業經營需要一個過程,由于中國目前的金融環境建設還存在不少問題,立即實行混業經營還有許多困難。中國金融業重新實行混業經營,并不是簡單的回歸,而是規范的混業經營,需要具備金融主體產權明晰、自律能力強、金融法制完善和金融監管有力等一些前提條件,避免重蹈混業經營行為曾經給國民經濟帶來巨大風險的覆轍。當前急迫需要的是銀行、證券、保險各自都要把自己行業的規范做出來,以便在此基礎上有可能逐步走向混業經營。(中通社思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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